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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微速讯:原住建局副局长、国资公司总经理非法收受财物47.5万元,法院: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25万元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 15:19:19 来源:九派新闻

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,原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文正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。

判决书显示,卢文正,男,1982年7月31日出生,大学本科文化,原任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、总经理。


(资料图片)

因涉嫌犯受贿罪,2022年8月16日被象州县监察委员会留置,同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。

经查,2013年至2022年,卢文正利用担任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、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私营企业主杨某、梁某等人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、项目设计、工程监理、项目施工、项目审批、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7.5万元。

法院认为,卢文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.5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受贿罪。

归案后,卢文正不仅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,属坦白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

案发后,其家属已代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,视其有悔罪表现,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。卢文正认罪认罚,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理。

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,判处卢文正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。

另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此前消息,2013年,卢文正在担任象州县住建局副局长期间,违规收受某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丘某某送给的2瓶赖茅白酒;2022年上半年,卢文正在担任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,违规收受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覃某某送给的2瓶贵州茅台酒及2条真龙海韵香烟。此外,卢文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。

2022年11月,卢文正受到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、广西纪检监察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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